按照特定雨情水情形势,经会商研判,省防指决定于8月5日21时起,对廊坊市的防汛Ⅱ级紧急救援运行修整为Ⅲ级,对雄安老区的防汛Ⅲ级应急管理为了响应調整为Ⅳ级,对另一市中断防汛应对相应。
省防指要求,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,加强会商研判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,落实临灾预警“叫应”机制,强化中小水库、尾矿库巡查值守,突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,做好行洪河道巡查防守,提前转移受洪水威胁群众,确保安全度汛。
来原:山西省急救管理系统厅